关于做好寒假安排及寒假期间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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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 2021年寒假将至,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结合后勤工作特点,本学期我处于1月19日开始放寒假(1月16日、17日、18日正常上班),原则上下学期教职工于2月24日正式上班(各部门在保证正常工作有序进行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下学期上班报到时间)。 2.在放假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寒防冻、防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好寒假的值班和轮休。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饮食、公寓和医疗中心要认真组织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教职工在校学生的饮食、住宿和医疗服务;维修科、能源动力与节能管理科要加强寒假期间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和安全工作。 4.切实加强对食堂、配电房和食品、药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学生宿舍的巡查和值守工作,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对校内结冰湖面、偏僻角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寒假坚守工作岗位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确保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5.请务必关好(扭紧)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或家庭的门窗、水龙头、自来水阀门和消防栓。放假或外出时,如若整个单元、整楼的人全部离开,请关紧总水阀,并将水管里的余水放净,以防寒流将水管冻裂。 6.做好除冰、扫雪预案,遇有积冰、积雪要组织力量及时清除,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7.对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明确责任人。离开办公室、教室、宿舍及食堂时,请务必切断电脑、电热油汀、空调等电器的电源,拔掉电器插头,并切断总电源。 8.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严禁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严防各种不良风气的滋长,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树立良好形象。 9.全体职工要自觉执行扬州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在校园内、扬州市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10. 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毒,严控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严格个人防护。 11.合理安排好职工寒假生活。职工寒假应以就地休息调整为主,寒假期间一律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跨省出行。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扬者,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健康,严禁酒后驾车和酗酒,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 12.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要保持手机开机,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总值班科长和处领导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后勤保障处各部门寒假值班表 后勤党委 后勤保障处 2021年1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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