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一般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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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物资仓库的规范化管理,明确物资购进、贮存、领用等环节的管理要求,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成本,合理管控库存,避免潜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一、仓库的要求 1、仓库应符合防火、防盗、清洁、干燥、通风、避光的基本要求,仓库附近应配有消防设施。 2、定期整理、打扫仓库,保持干净整洁。 3、仓库内不得堆放废弃的纸箱、包装纸、塑料瓶等易燃物,如发现应及时清理。 4、仓库的钥匙应由分部主任或主管保管。 二、管理职责 分部主任或分管仓库的分部主任负责物资的购买、验收、贮存、领取、盘点的管理。 三、物资的购买 根据工作需求做用量预算,每月10日上报书面采购清单。特殊情况及时申报采购。 四、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运送到仓库后,根据采购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核对、清点,检验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及时填写入库记录。 (3)发现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入库并上报中心:未经中心批准的采购;与要求不符的采购物资。 五、物资的贮存 (1)物资入库后,按不同类别、用途分类分区码放。 (2)物资应摆放整齐,便于查找、盘点。 (3)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物资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坏。 六、物资的领取 (1)采购的全部物资必须先入库后领用,未登记入库的物资不得直接使用。 (2)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发放先入库的物资,避免因贮存过久增加耗损。 (3)经分部主任或主管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限量领取。 (4)领用者须做好领用记录。 (5)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进入仓库乱翻物资,更不能随意拿走物资。 七、物资的盘点 (1)定期(每季度)检查物资的数量,核对账面资料与实际库存的数量是否一致,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更正,做好记录,并加强管理。 (2)盘点时应尽量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防止大意而出错,须至少两人在场,盘点完毕签字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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